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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宗教中立或是宗教迫害--魁北克立法禁止蒙面者享有公共服務


(圖片來源:http://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41669614)

2017年10月18日,加拿大魁北克省議會通過62號法條,下令禁止任何蒙面的人接受公共服務及服公職,即使是穆斯林也不例外。這項規定立刻引起各界討論,有關宗教自由及基本人權與政府公權力的衝突一觸即發。

規範現況

根據62號法條,蒙面者禁止享有公共服務如搭公車、進入公立圖書館、到公立醫院看病等,或提供公共服務如當教師、醫生、服公職等。而法條也規定可以宗教寬容為由申請豁免,但亦可以因安全及辨識考量或因溝通交流程度之需求而拒絕豁免之申請。

在此法條前,先前的執政黨魁北克人黨(the Parti Quebecois)亦曾嘗試通過名為「價值規章(the Charter of Value)」的法條,內容是禁止所有公務人員穿著有關宗教之衣物,但此法條最終無疾而終。在歐洲,法國和比利時也分別已在2010年及2011年通過禁止伊斯蘭婦女蒙面的法條。

加拿大議會此舉動已被輿論評為宗教歧視以及伊斯蘭恐懼症(Islamophobia),而魁北克當局則堅稱此為宗教中立性之展現。面對輿論,加拿大總理說:「雖然聯邦政府不介入省政府之自治權,但加拿大所有公民之權利都要受到尊重。」

宗教中立原則

許多魁北克人是支持這項法條的,在議會投票中,支持派以65比51取得勝利,而反對票中的大多數則是認為這項法條並未如他們所預期地嚴苛。據多倫多星報報導,魁北克省的核心價值之一,即是不宣傳任何宗教,所以此法條符合魁北克之價值。

魁北克司法部長Stepanie Vallee宣稱:「這是一條對魁北克中立性的明確宣示與指南。」她同時說:「有人希望我們更進一步,有人覺得我們越線了,我想我們已經找到平衡點了。」

魁北克總理也出面說明:「由於溝通、身分辨識、安全等理由,公共服務的給予者及接受者都應該要讓人看到臉。我們在民主社會中,你對我說話,我應當看到你的臉,而你也應該看到我的臉,如此簡單而已。」

反對聲浪

「(這項立法)是一種對宗教自由的不公侵害。」加拿大全國穆斯林協會主席Ihsaan Gardee表示:「看上去像是對虛構的問題所提出的虛構解決方法,穆斯林婦女蒙面接受或提供公共服務並未造成問題。」

魁北克AMAL機構,在魁北克致力於世俗化行動及公民議題的組織,其總裁說「魁北克之穆斯林害怕站出來反對此法」,並批評「通過此法的這天是魁北克民主史上灰暗的一天」。

同時魁北克省內大城蒙特婁市市長亦指責省政府越職來規範直轄市要如何執行公共服務,並說62號法條是不可能執行的

儘管政府一再澄清,許多人仍認為此法條是針對穆斯林而制定的,據BBC報導,此法條將透過禁止蒙面服公職來邊緣化伊斯蘭婦女。加上日前魁北克清真寺發生六名穆斯林在禮拜時被屠殺之案件,顯示仇視穆斯林情緒越加高漲。Ihsaan Gardee指出:「加拿大統計局的數據顯示,針對穆斯林的犯罪事件自2012至2015增加了253%,不可將這法條與其更巨大的先決情況(及仇視穆斯林之情緒)分而談之。」

穆斯林因為一系列恐怖攻擊事件被許多人仇視,但卻不應將穆斯林一律視為危險分子而歧視或恐懼他們。隨著伊斯蘭恐懼症的興起,穆斯林的人權議題也再度被大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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