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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移工阮國非案一審開庭 警方逾越比例原則


圖片來源: https://goo.gl/nyS92y

去年8月31日,來自越南的移工阮國非,全身赤裸在新竹縣竹北市鳳山溪河床邊,將民眾自小貨車前擋風玻璃擊破、把機車推進水坑,試圖攻擊一旁目擊民眾,涉嫌吸毒酒後砸車,在警員陳崇文追捕的過程中,被開九槍導致死亡。

事發經過

警員陳崇文與李姓民防人員到場處理時,阮國非以腳踢攻擊,造成李民防人員鼻骨閉鎖性骨折,後來兩人以警棍、辣椒水都無法制止阮國非攻擊,在支援警力尚未抵達前,陳崇文以警用制式手槍警戒喝令,但阮國非繼續走向巡邏車駕駛座,由於車上鑰匙未拔,陳崇文擔心警車遭奪取,在阮國非伸手開車門時開槍阻止。

在警員開槍後,阮國非仍進入駕駛座並試圖關閉車門,警員陳崇文開槍射擊九槍,擊中被害人背部、腹部等人體重要部位,以致大量出血死亡,阮國非身中數槍後癱軟滑出駕駛座,過程中先後來了二輛救護車,因當時阮國非持續攻擊反抗,所以第一輛先將李姓民防送醫,第二輛救護車將阮國非送醫急救,當晚傷重不治。

警方用槍過當 逾越比例原則

檢察官認為,被害人吸食安非他命,反應異於常人,且試圖奪取警車,為逮捕拒捕的準現行犯,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用槍時機,但阮國非當時赤裸,不可能藏有危險武器,應可採取鳴槍威嚇或射擊巡邏車輪胎,以避免車輛被發動,若要射擊,也應注意避開身體重要位置,而依現場情況來看,警察疏忽比例原則而連開九槍,依刑法第 276 條第 2 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而警員開槍射擊阮國非的彈道方向,多為從上而下,檢察官認為這並不是有意要直接射擊阮的致命部位,僅為了阻止阮國非搶奪巡邏車,而警員陳崇文符合自首要件,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一審開庭 被告強調依法執勤

今年2月23日新竹地院首度開庭,開庭時陳崇文不願認罪遭檢察官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名起訴,雖對阮國非的死感到遺憾,但他強調是依法執行職務,且先使用非致命性武器,無法制止阮國非的攻擊與試圖搶車等行為才開槍。

被告陳崇文當時沒有向阮國非表明自己與民防的身分,但強調自己當時身穿制服,因此法官質疑他使用警械前未表明身分,且警員在向阮國非喊話後不見對方回應,法官認為警方應設想對方是否有足夠的語言、意識能力,至於警員對阮國非指控的暴力行為,也僅是警員的臆測。

法官表示這是一條人命的案件,人命不分國籍、性別,警方也許有執勤的判斷,但此案使用警械的程度,並不能說服一般人,在考慮被告的心理狀態後,法官決定於3月31日再開庭。

資料來源:

1. https://goo.gl/Aq4Yws

2. https://goo.gl/nyS92y

3. https://goo.gl/5LTg6C

4. https://goo.gl/stNY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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