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拿大大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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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列為競選承諾的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在6月20日宣布,加拿大大麻合法化,正式上路時間訂在2018年10月17日。
總理杜魯道在2015年競選期間提出娛樂用大麻合法化,他認為加拿大禁止吸食大麻的法律,無法嚴格管制國民的吸食情形,更會使得加拿大的大麻黑市猖獗。2015年,加國人的大麻消費總額共計45億美元(約新台幣1360.4億元),聯邦政府希望藉由推行大麻合法化,讓規模龐大的黑市大麻交易方便在政府的規管和控制之下,減少未成年人非法吸食大麻、從事與大麻相關的犯罪行為。
然而,加拿大國內的保守派政治團體和原住民則對大麻合法化持反對意見, 加拿大保守黨主席謝爾(Andrew Scheer)表示,他擔憂通過此法案將使吸食大麻正常化。魁北克省的參議員胡索柯思(Leo Housakos)更表示,此法案對加拿大年輕世代來說,是「災難降臨」。
加國民意調查顯示,支持娛樂用大麻合法化占較為多數。民調機構Navigator指出,2017年6月時加國人的支持度為47%、反對則占35%,今年2月時的民調數字顯示支持率略為下滑,42%支持、38%反對。
加拿大自1923年起禁止持有大麻,2001年起允許藥用大麻。加拿大是烏拉圭之外,全球第2個全面實施大麻合法化的國家。
大麻合法化法案正式生效後,國民將可至合格店家購買大麻或大麻油,在公共場合最多可持有30公克的乾燥大麻,也可在自家種植最多4盆大麻。購買大麻合法年齡,聯邦規定為18歲(部分省規定為19歲),如果違規銷售大麻給青少年,最高可處14年有期徒刑。此外,所有大麻外包裝都必須非常簡樸,也要加上嚴厲的健康警語。
全球大麻合法及非法地區分布圖(圖片來源:https://goo.gl/EmNMYy)
目前全球絕大多數國家都禁止使用大麻,但近年來有部分地方將大麻除罪化。英國政府最近就表示,將檢討藥用大麻的使用情況。
藥用大麻目前在14個歐洲國家、以色列、阿根廷、波多黎各、巴拿馬、墨西哥、土耳其、尚比亞和辛巴威,是合法的。美國華府及29個州允許藥用大麻,其中9個州允許藥用和個人使用大麻。西班牙、荷蘭、葡萄牙、斯洛維尼亞、牙買加、智利、秘魯、哥倫比亞、厄瓜多和盧森堡等國,則已立法放寬個人使用。
在台灣,2016年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曾有一提案,「將二級毒品大麻調降至三級毒品與開放管制醫療研究」,共超過5000人附議,法務部和衛福部於2016年11月2日做出決議,認為大麻確實有成癮性,對人體造成危害,決定「不予採納」。法務部指出,經過開會討論,委員認為「施用大麻確實會具有成癮性」,而且根據調查顯示,「大麻仍有濫用趨勢,並對人體有危害性」,因此現場沒有委員認同該將大麻降為三級毒品。此外,衛福部則拿聯合國今年三月召開的會議指出,「現階段無足夠文獻支持大麻能廣泛應用於醫療」,加上藥物濫用風險,不考慮開放任何醫藥用大麻或娛樂用大麻。
參考資料:
https://goo.gl/xtSTBF
https://goo.gl/43Dh94
https://goo.gl/vj6Jtu
http://t.cn/RdsF5f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