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婕琳:全民健保(四)爭議 2 診斷關聯群DRG(下)
承:面對Tw-DRG
先前已經說過,台灣現正推行的DRG制度,是由美國的概念加以改良本土化而成。
「水土不服的制度」又是怎麼一回事?當台灣的醫生們結束看診,開始了該病例的健保申報作業,才是問題的開始。
台灣在四年前就開始實施第一階段DRG,但當時項目較少;今年七月一日之後,若DRG按時上路,包括循環、骨骼、妊娠生產、泌尿科、心臟科等,共二百五十四項,十大死因心臟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將全部納入其中,還包括的急重症項目的增加。
在〈全民健保(三)人力匱乏〉我們提過,
「一般『申報』,指的是所有醫療院所在看診過後,以該院所的病患健保 IC 卡以及其病歷輸入健保局的系統中,每個疾病與治療項目有其對應的「點數」,經個別統計(與換算)之後,就是健保對於該次診療的給付金額,成為醫療人員的收入來源。」
但我們將眼光看到新制度上,就會發現「診斷關聯群」其實是把症狀類似的疾病歸類成一個代碼,在申報時依照key入的代碼計酬。然而,就算是同樣的症狀也會有病情輕重之分,遑論醫師們根據病因的不同,所做出不同的診斷與治療也會有多寡之分,不免淪為用簡單編碼與定額給付,把病人與醫療行為規格化。
過度簡化的分類,換言之,出現了醫療行為中的「財務風險」。
轉:醫院高層與執業醫護
「財務風險」,這個爭議點在抗議聲浪中明顯被放大。因為各個分類裡面含括的病情差距太大,造成醫療工作者對「單一病例」將會出現利益評估,在治療品質上不免產生落差。於是,擔心重症病例賠錢貨沒人治療、醫療人球大量發生的說法,講得到處人心惶惶。
可是,這些都是第一線的醫療人員所擔心的,為什麼?
在設計上,當DRG住院支付制實施後,會由醫院來承擔這樣的財務風險。根據健保署規劃DRG制度的「點數中平」原則,在病患人數夠多、「截長補短」之後,醫院並不會有實施DRG後賠錢的情形發生。但由於國內絕大多數在醫院服務的醫師,都是醫院雇用的員工,且多數醫院採取「醫師薪資與醫療業務收入連動」的設計,醫院擔心收治的病患實際花費高於DRG支付費用,將會導致虧損,所以造成醫院在發現病患累計住院費用即將落入「賠錢」狀態時,就會「提醒」主治醫師注意,以降低損失的金額。更有甚者,醫界傳聞,特定醫院要求醫師必須連帶分攤這些病患「賠錢」讓醫院損失的費用,形同將財務風險完全轉嫁到第一線的醫師身上。
--引自 獨立評論在天下
健保DRG風暴下被忽略的根本問題——誰該承擔財務風險? / 郭年真
醫院的經營者,考量整體營運支出收入;臨床醫護,著眼於適用的療程與醫材。更重要的是,當Tw-DRG以「整體醫療總額」為財務單位的原意,扭曲成醫院經營者與醫護工作者主雇之間所計算的「單一病例」收支衡量,才會使得第一線執業人員的強烈反彈。
而人人自危的「將來的就醫品質」與「醫療人球」又是怎樣?首先,就醫品質,不僅僅是醫療人員的專業判斷與診療能力,還關乎手頭上的醫材良莠——都知道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為了壓低個案成本,而放棄更好用也相對昂貴的高價品,受影響的則是病患本身,這也是非自費的就醫族群可能面臨的窘境。醫療人球,在於中小規模的醫院中,收到情況複雜、成本大幅提高的病患時,以「轉院治療」的手段避免收到棘手的案例,到時等到醫學中心等大規模的醫療院所被塞爆,人力無暇顧及的那些等待著的就醫者。
這些或許可以避免發生,但要奢求每個醫生「有醫無類」,可能嗎?
合: Tw-DRG上路
你可能會問,那其他實施DRG的國家又是如何?
哦...簡單來說,每個國家的不同制度也會有不同的狀況應運而生。沒有真正完美的制度,例如德國有醫護罷工潮等抗議制度的行動,別的國家也無法像台灣擁有物美價廉的醫療,即便根據國情的差距,制度也不能討好所有人。
但,之所以使Tw-DRG成為「水土不服的制度」,實在是因為台灣是全球唯一一個,會把「健保點數申報+總額給付(核刪)+DRG」同時包裝在一個健保制度的國家。
[獨立評論在天下] 健保DRG風暴下被忽略的根本問題——誰該承擔財務風險? / 郭年真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3939
[良醫健康網] DRG專題-今天很大的問題,在醫院董事會! / 楊志良http://health.businessweekly.com.tw/AArticle.aspx?id=ARTL000012232
[遠見雜誌] 住院診斷關聯群(DRGs)支付制度的爭議 / 楊志良http://www.gvm.com.tw/webonly_content_2799_1.html
(頁首圖轉自 康健雜誌)